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文旅補貼!武漢市文旅融合發展示范區、旅游景區飯店、固定資產、文企30強、旅游休閑、文旅元宇宙、演出、漢派旅游商品、人才申報資助要求
文旅補貼!武漢市各區支持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獎補政策申報資助要求整理如下,包括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湖北旅游名街、旅游景區飯店、文化和旅游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文化企業30強、旅游休閑業、文旅元宇宙、演出、漢派特色旅游商品、文化和旅游行業人才隊伍等,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青山區、洪山區、東西湖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各地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輔導!
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可加v)
深耕項目申報行業13年,沉淀了豐富的政策資源、企業資源、項目資源,形成了獨有的實戰實操模式和大量的成功案例。除了全力打造自身專業項目團隊外,相較同行業最大的優勢,在于我們有各個流程階段的人員,分工明細,細致化;想要咨詢任何項目申報的都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做免費項目規劃。(勿抄)
一、支持文化和旅游融合品牌創建。對新獲評國家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的創建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獲評荊楚文旅名縣、湖北旅游名鎮、湖北旅游名村、湖北旅游名街的創建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二、支持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星級飯店、旅游民宿和旅游廁所提檔升級。對新獲評國家5A、4A級旅游景區的申報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200萬元。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的申報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200萬元。對新獲評為五星級旅游飯店的申報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通過滿3年期評定性復核的五星級旅游飯店,給予獎勵100萬元。對新評為全國甲級、乙級和丙級旅游民宿的申報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對新評Ⅰ類、Ⅱ類旅游廁所的申報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10萬元、5萬元。
三、支持文化和旅游項目建設。對民間資本投資新建或改擴建的文化和旅游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年度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款)達到1億元、5000萬元、2000萬元的企業或機構,分別予以補貼200萬元、100萬元、40萬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對重大文旅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一定補貼。
四、支持文化和旅游類企業做大做強。對首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中國旅游集團20強”且主營業務在漢的企業或機構,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0萬元獎勵。對連續三年保持“全國文化企業30強”“中國旅游集團20強”且主營業務在漢的企業或機構,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0萬元獎勵。
五、支持文化和旅游休閑業態發展。開展主題文旅目的地遴選推介活動,打造一批“最武漢·文旅新地標”“水岸夜生活體驗區”“水岸生活好去處”,對入選主題文旅目的地的申報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六、支持文旅元宇宙產業發展。對于新建成的文旅元宇宙場景體驗中心(展廳),面積達到100平方米且項目建設實際投資額在200萬元(不含)以上的單位,對項目投資方給予一次性補貼20萬元。支持文旅元宇宙內容載體平臺設施建設,經市級主管部門認定的,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對載體平臺建設運營企業或機構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 萬元。
七、支持繁榮演出市場,打造“演藝之都”。
鼓勵支持在漢新建演出票務經營和管理一體化平臺,按照平臺投資額3%給予平臺建設運營企業或機構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符合演出管理和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演出內容健康向上、招徠外地觀眾達到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演藝活動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場售票1200人以上的演藝活動(含大型演唱會、音樂節),且外地觀眾占比50%以上的,按外地觀眾(身份證、手機號均為外地)每人30元、20元標準分別給予演出申報經營單位、演出承辦場所獎勵,單場獎勵分別最高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同一舉辦單位、演出承辦場館申報年度最高獎勵累計分別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
對反映武漢歷史文化和民俗特色,藝術水準高,全年演出時間超過180天、年接待人數15萬人次以上、演出團隊規模100人以上的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大型實景旅游演藝項目,給予演出組織單位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納入國家旅游演藝精品名錄的演出項目,給予演出項目申報單位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對主要依靠社會投資和門票收入維持運營、300座位(含300座位)以內的小劇場和演職人員人數不少于10人(演員不少于5人)的社會演出團體進行獎勵。同時滿足全年演出場次超過100場、演出時長超過150小時、觀眾人次達到1萬人次以上條件的,每年分別給予小劇場和社會演出團體一次性獎勵20萬元。
支持從事武漢長江夜游的經營單位在游船上組織開展地方文化演出活動。每場演出演職人員人數在10人以內的(含10人)、10至20人的和20人以上的(含20人),分別按單場0.5萬元、0.8萬元和1萬元標準給予游船經營單位獎勵,每艘游船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鼓勵支持各區建設脫口秀、相聲、小品、戲曲、戲劇、舞蹈、音樂、沉浸式演出等相對集中的文化演出集聚區,文化演出場館數量在5至10個(含10個)和10個以上的,每年分別給予文化演出集聚區運營管理單位一次性獎勵30萬元和50萬元。
八、支持打造漢派特色旅游商品。對在國家文化和旅游部門組織或指導的全國性旅游商品(文創產品)大賽中獲得一等獎(金獎)和其他等次的獲獎產品,分別給予參展單位一次性獎勵30萬元、5萬元。對投入建成的武漢禮物旗艦店、專賣店(專營店)、品牌授權店(專柜)、自動售賣機等,按照等價年租金、裝修費、人工費等成本支出的50%標準給予補貼,旗艦店每個最高補貼不超過70萬元,其他店每個最高補貼不超過5萬元。
九、支持文化和旅游行業人才隊伍提升職業技能。對從事文化和旅游行業工作,并在市級以上文化和旅游部門或省級以上文化和旅游協會舉辦的講解員、導游、飯店服務員技能競賽中參加團體和個人比賽項目獲獎的給予獎勵。團體項目獎勵具體標準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或金、銀、銅獎,以下等同)的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的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獲市級一、二、三等的分別補貼2萬元、1萬元、0.8萬元;個人項目則分別按團體項目50%標準進行獎勵。
十、以上所列各項資金獎勵或補貼對象原則上按年度(即: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確定范圍,具體時間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同一主體三個年度如符合多項扶持條件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一項獎勵或補貼,不可重復享受。
十一、本政策由武漢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我們專業做項目申報13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發改委、文旅口、商務口、農業林業口等等,具體有: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軟著專利等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融資、百度關鍵詞排名等等;企業不知道可以申請哪些政府補貼項目的都可以找漁漁為您做個免費項目規劃。(不要抄襲)
專人在線指導,免費咨詢:19855109130,微信同號,歡迎前來交流。